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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中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
2018年5月10日
沛县知名律师
http://www.zjpxzylss.cn/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文章来源:
沛县知名律师
律师:
赵娟
[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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