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娟律师,沛县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
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纳税证明;
受害人没有单位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还要结合住院治疗的出院医嘱上,医生注明的康复时间,也可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依据这一条规定,误工费在诉讼中的举证是依据受害人是属于有固定收入还是无固定收入的情况而不同的。
有工作单位和固定收入的,一般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公司以前支付工资的凭证,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转账记录;不过,对于误工费的举证,法律并没有一个严格限制的要求和标准,有时提交单位的一个书面证明即可;
无固定收入的,要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如果不能举证或不举证,法院会按你所属行业来认定你的损失。
误工费是交通事故之中要进行赔偿的一项内容。如果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赔付的话那付的话,那么受害人必须拿出相关的用人单位误工证明或者是自身的相关收入来进行确定。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只会按照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来进行赔偿。
一、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赔偿吗
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也是需要赔偿,赔偿的内容主要就是医药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等。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人身损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的规定,你要对临时工的受伤负责。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临时工不比单位里面有合同作为依靠的员工,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等人身和财产上的问题又没有合同,大多数单位都会想办法逃脱给他们赔偿的,但是法律上也规定了既然临时工为单位作出了劳务上的贡献就必须得到单位的一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