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知名律师,沛县专业律师,沛县资深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南都社论:“把律师赶出法庭”,法治将百思不得解

2016年11月15日  沛县知名律师   http://www.zjpxzylss.cn/
南都社论:“把律师赶出法庭”,法治将百思不得解 2015-01-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0 摘要:日前,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要切实解决 庭审虚化 、走过场和摆形式的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实现公正司法。据人民网报道,周强对 法官老把律师赶出法庭 现象百思不得其解,并认为这需要 提高庭审能力和转变审判观念 ,最高法已经准备修改完善庭审规则。  让律师充分发表意见,有什么坏处?多听听意见不是好事吗?只要遵守法庭规则,充分听取双方处境,对公正司法非常有好处 这是公正司法的关键,也是建立以审判诉讼为中心的制度的关键 ,最高法首席大法官周强的几段发言得到法律实务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不仅在于媒体报道原话照录、口语化的语言风格,有别于以往官方文稿中的刻板印象,更重要的是,此次全国高院院长会议对 庭审虚化 问题的关注,以及对保障律师辩护权的积极态度。  此前,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那篇著名的反思冤假错案文章中,也用了非常大的篇幅来谈辩护律师的重要作用。沈德咏从辩护律师的角色设置入手,强调诉讼对抗、法官居中的必要性,认为 辩护律师是法庭最可信赖和应当依靠的力量 。既然 律师不与公诉人对抗,反而同主持庭审的法官进行对抗,甚至演变成了对手 ,那么就必须要搞清楚,到底是对法律较真的律师错了,还是法官(或许被迫)模糊了居中裁量的自身角色?  围绕刑事诉讼所延展、存在和运转的各方主体,律师与侦控审机关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律师角色从 国家法律工作者 变成了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没有了公权力的机关属性。而相应的,侦控审机关经由刑诉法加持的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关系,由于长时间以来对 相互配合 的过分强调,使得律师在法庭上的角色被长期弱化。律师(尤其是本地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是否 配合 既定节奏、是否听话,成为一些地方衡量和管理律师的标准。而律师角色的弱化,被告人权益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就难以得到有效、全面的保障,不仅是庭审期间,也就在日前,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不约而同地表态,称 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从工作机制上保证律师的意见被听取、合理意见被采信 。  周强坦言, 问题在哪里我们也知道,都协调好了要怎么判 。所谓 都协调好了 ,指的便是刑事诉讼中侦控审机关基于 互相配合 的关系属性而导致的庭审角色越位,法官不再中立,成了第二公诉人, 庭审虚化、走过场和摆形式 并不是个别现象。正如新近爆出的 律师集体退庭 事件,庭审过程中律师就发现,书记员将公诉人的举证内容提前记录在案,未经质证的公诉方内容被提前记录在案,后续的法庭辩论意义还有多少?此种让庭审形同虚设的行为,当庭发现却不被纠正,正是首席大法官周强忧心忡忡之所在。  律师、尤其是对法律程序较真的律师, 打乱了原来的程序 ,法庭冲突变得一触即发,场面看似不可控, 法官老把律师赶出法庭 便成了一种解决上述乱象的方法,或许简单粗暴,但却信手拈来,即便到现在,法检机关内部也不乏对此的支持声音。但庭审再走过场,把指出其问题所在的律师赶出法庭,绝非最好的解决办法,周强所言 恰恰是要改革的对象 ,显然也不是解决掉所谓 添乱 的律师,而是反求诸己、让庭审变得 实 起来。  法官回到居中裁量的法定位置,公诉方与辩护律师各司其职,在尊重法庭规则的前提下进行诉辩对抗,这是最基本的诉讼格局,也是最应该重申和强调的程序正义。 把律师赶出法庭 ,这个让首席大法官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其实并非没有答案。 
文章来源: 沛县知名律师

律师:赵娟 [沛县]

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5245588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jpxzylss.cn/art/view.asp?id=866544461837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