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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女友遭暴打抢劫 被胁迫转走15万

2017年12月18日  沛县知名律师   http://www.zjpxzylss.cn/

男子租女友遭暴打抢劫

近日,一则租女友遭暴打抢劫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事情是怎么一回事呢2016年12月,家住郴州市的陈某,天天游手好闲,无固定工作,眼看就要到年末了,手中拮据,为筹集回家过年的钱,便生了歪念。陈某下了一个交友软件,开始寻找“猎物”。

“诚租女朋友回家过年,高薪白吃包住”的曾某进入陈某的视线。于是陈某假扮成在校女大学生开始跟曾某聊天,曾某毫无防备,在陈某的诱骗下曾某上钩了。为了进一步得到曾某的信任,陈某多次与曾某聊天到深夜,说自己的心事。曾某若遇到什么烦心事,陈某更是耐心开导,给曾某以心理很大的宽慰。很快两人从雇主关系转变成了“情侣”,陈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找曾某借钱,或要曾某给其买一些东西,前后七七八八花了8万多。

直到2017年1月,陈某跟曾某发消息说放寒假了,已经下了火车来找曾某的路上,于是两人便约定在某酒店见面。心急的曾某早早开好房等待,这时陈某发消息说自己在另一个房间,要曾某帮忙过来搬下行李,没多想的曾某不知等待他的却是一场骗局。

刚进房间,曾某就被三个男子按在地上一阵暴打,并被威胁立即向某银行卡转账。曾某一开始反抗不从,就又迎来一顿打,无奈下曾某转账15万元到陈某的银行账户。事后,曾某立即向派出所报警。

抢劫罪的认定处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抢劫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抢劫罪侵犯的是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财产的、冒充军警抢劫的、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陈某一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曾某当成使用暴力胁迫,迫使其转走15万元,其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文章来源: 沛县知名律师

律师:赵娟 [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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