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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司机见财起意 侵吞货款落入法网

2016年11月15日  沛县知名律师   http://www.zjpxzylss.cn/

物流公司司机利用送货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擅自将收回的账款占为己有。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富某批准逮捕。

2010年8月初左右,富某通过网络应聘到北京某物流公司担任司机,负责开车送货和代收货款等业务。8月16日9点,公司让富某去北京饭店送四台电视机,当时,富某开的是金杯面包车,拉着四台电视和一个同事一起去的,他们把最后一个电视卸下来后,把发票交给客户,客户给富某结了货款共计现金82900元。富某拿到后把钱装在了老板给的包里,因为从小家里条件不好,他很少见到这么多钱,摸着沉甸甸的包,他就想把笔钱占为己有。之后,富某借口和同事说自己有点饿了,想去买点吃的,吃完东西再回来找他。下车后,他把钱拿回了暂住地,第二天带着这笔现金坐火车潜逃。 2011年2月27日,富某已经把钱挥霍一空,又觉得心中有愧,就向警方投案自首了。

近年来,物流行业携款潜逃案件频发,究其根源还是物流行业缺乏规范化管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尤其是代收货款情况的出现,本案中富某在担任送货司机的同时还负责现金结算等工作,更是给其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物流行业的规范化问题值得深思。


文章来源: 沛县知名律师

律师:赵娟 [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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