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纪委从明确处分执行工作责任,确保处分执行到位,提升处分执行的警示、教育功效方面入手,着力创新处分执行功能机制,制定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制度。
下发处分决定执行通知,明确执行责任。在处分执行上采取下发处分执行通知的办法,即每下发一处分文件则附一执行通知给执行单位,执行通知将处分执行的事项一一列明,并且每一通知均附回执,回执上必须由执行单位盖章,并有具体责任人签字,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防止有关单位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和不平衡性。
进行处分决定执行公示,拓宽监督方式。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以达到增加处分的透明度,教育大多数、挽救受处分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还可以提升党员群众对同类问题的监督意识与监督兴趣,平息上访群众的情绪。
依托处分执行回访,严格跟踪反馈机制。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转化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作用。消除其自卑、逆反、抵触等心理,防止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进一步鼓励被回访人树立改进错误、重塑形象的信心和决心,帮助其早日走出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