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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气开车不忍让 砸车伤人触刑法

2016年11月15日  沛县知名律师   http://www.zjpxzylss.cn/

案情回放: 一天下午,李某开车行驶在某村一路段时,被后方一辆汽车超车。由于该汽车司机在超车时回轮过早,李某的车差点被撞到。汽车司机似乎没注意到这个问题,径直向前开去,这令本来脾气就很急躁的李某十分气愤,他使劲踩下油门向该汽车追去,追上后又故意将对方别停。李某下车与该汽车司机理论,司机觉得没有碰到李某的车,不肯道歉,双方态度都很强硬。一怒之下,李某回到车上拿出一根棒球棍,将司机打伤,并将其后车门及车窗玻璃砸坏。经鉴定,汽车司机的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被损坏轿车的修复价格为700元。近日,李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本案中,李某因与超车司机斗气,随意殴打他人、打砸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触犯寻衅滋事罪,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张晓乐


文章来源: 沛县知名律师

律师:赵娟 [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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