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知名律师,沛县专业律师,沛县资深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彩民”出纳侵吞190万 逃亡两年自首归案

2016年11月15日  沛县知名律师   http://www.zjpxzylss.cn/

丰台区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注册资本上千万元的大型股份制企业。2005年,牟某来到该公司工作,因为工作细致、勤恳,牟某很快得到了领导的信任,被安排在出纳的岗位上。起初,牟某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财务制度,没有出过任何差错。时间久了,领导对牟某更加信任,将“法人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都放在牟某处保管。没想到这一举动竟为日后牟某的犯罪埋下了祸根。

上班以来,牟某事业上一帆风顺,生活中也比较宽裕, 2006年,牟某多了一项爱好——买彩票,而且是铁杆彩民,天天都要买上几注。牟某的运气似乎不错,时常能够中奖,有一次甚至中了4万元,这让牟某兴奋不已,如果自己多投一些,那么中的就不是4万,而是40万、400万!于是牟某从小投入转变为大投资,期待着有一天自己能一夜暴富,成为百万富翁。可是好运却迟迟没有降临,相反由于投入的加大,一个月下来,牟某就赔进去好几万。但彩票较高的中奖率使牟某迟迟不能放手,一买就是两年。两年下来,牟某不仅没成富翁,反而倾其所有,成了穷光蛋。年轻气盛的牟某咽不下这口气,天天看报纸上有人中奖,自己不会永远都这么倒霉,现在就是为了捞回本钱,也要中个超级大奖!

于是,手头没钱的牟某打起了公司钱款的主意,由于领导的信任,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全都由牟某保管,牟某就偷开了一张7万余元的现金支票,从公司的开户行将钱取出来,买了彩票,结果全赔了。因为怕公司查出,牟某并没有将支票的存根交给公司,还从银行将公司的银行对账单拿出来扔掉,自己从电脑上做了一张假的银行对账单,从马路边上找了一个做假章的电话,和对方联系上,花了30元钱买了一个银行的假章,用假章盖在假的银行对账单上。就这样不到半年的时间,牟某采用偷开公司现金支票,私取现金、偷开“大小头”现金支票,多取现金、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法,从公司账户里取走了190多万钱款,全部用于买彩票了,期间虽然也中过一些小奖,但都反复投入进去了,结果血本无归。

因为赔的钱太多,根本还不上,牟某想到了离开公司,离开北京。由于害怕被抓,牟某不敢坐飞机,也不敢坐火车、长途车,思来想去,将公司给财务使用的金杯车开走,逃到了外地,开始了逃亡的日子,一躲就是两年多,再没敢和家里人联系过。这种东躲西藏的生活使牟某痛苦不堪,30多岁的人不能在家尽孝,还要让父母跟着担惊受怕,每每想到这些,牟某就想去自首,但是一想到锒铛入狱的一刻,牟某就心惊胆寒。就这样,在痛苦中纠结的牟某听说国家现在搞“清网行动”,牟某知道这是国家给自己的机会,于是不再犹豫,毅然回到北京,找到公安机关自首。

2011年11月17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罪对牟某提起公诉,12月8日,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昔日意气风发的少年,由于沉溺于彩票不能自拔,而自毁了大好前程。公司的信任,领导的器重没有成为自己前进的动力,反而成了犯罪的便利条件,想到这些,牟某在接受讯问时几度哽咽,但逝去的青春、夭折的事业、愚蠢的错误,都要自己来买单。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要做金钱的主人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同时,检察官提醒企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力度,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孙兵菅森)


文章来源: 沛县知名律师

律师:赵娟 [沛县]

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5245588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jpxzylss.cn/art/view.asp?id=866544461667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