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知名律师,沛县专业律师,沛县资深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五男子假借“碰瓷”实施抢劫依法被批捕

2017年7月10日  沛县知名律师   http://www.zjpxzylss.cn/

三五名无业人员组成碰瓷式抢劫团伙,多于凌晨时分在人迹较少的立交桥下或高速路辅路边,选取独行、警惕性较小的目标行人,一人故意撞向行人“碰瓷”,其余几人以朋友被撞伤需要看病为由上前围住被害人,施以拳打脚踢、恐吓威胁,趁机抢劫被害人的随身财物。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齐某、李某、陶某和孙某某。

检察官介绍,2014年5月下旬的一天凌晨,李某、陶某、齐某吃过饭,便相约“碰瓷”弄点儿钱花。他们找到王某,四人沿着路寻找目标,发现了公交站牌边的孟先生。趁着孟先生玩手机不备,陶某上前故意迎面撞了孟先生一下,然后捂着胳膊假装受伤。其余三人围住孟先生又骂又打,嚷着要其掏钱给朋友看病。一看情况不妙,孟先生转身就跑,却被这四人追上按倒在地。他们猛踹孟先生几脚,并做出打人的姿势进行威胁。最终,陶某、李某、齐某和王某抢走了孟先生挎包内的850元现金,及其随身携带的三部手机,共价值2750元。

第二天午夜11点,陶某、齐某打算在附近路段故伎重演,他们找来孙某某帮忙。当晚,被害人查先生着急赶路回家,步行至六里桥东北角辅路时,坐在护栏边上的孙某某突然站起来,故意撞向查先生。这时,陶某、齐某立即围上来不依不饶,要求查先生出200元钱给孙某某看病。正当查先生打算从背包里取钱之时,齐某上前一把将背包夺下,陶某、孙某某则对查先生拳打脚踢。后三人抢走了查先生背包内的2900元。

两起抢劫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孟先生、查先生迅速报警,犯罪嫌疑人王某、齐某、李某、陶某和孙某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走夜路时要提高警惕,尽量不要选择偏僻人少、光线阴暗的角落;遇到“碰瓷”情况,要及时报警处理。(郭爱、刘捷)


文章来源: 沛县知名律师

律师:赵娟 [沛县]

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5245588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jpxzylss.cn/art/view.asp?id=887292605463 [复制链接]